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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吉林长春朱丽春被冒名上学”一案有了新的进展,农业银行和冒名顶替者都推翻了前面的说法。
种种迹象表明,这起事情牵出的当事人,都非常人,大有能耐。
2020年12月1日晚上,吉林长春的朱丽春得知,自己30年前的中专录取通知书,被女子解某某冒领。对方顶着她的名字上了学,毕业后进入农行吉林省分行工作。
早前的报道是:解某某快退休时,被银行内部查出来她的身份造假,银行让解某三天解决此事,否则就开除她,她才找到朱丽春帮忙,说可以补偿朱丽春部分退休金。
30年前的中专,含金量相当高。
想想自己几十年来靠打短工维持生活,工资低还没有保障,想到别人冒用自己的名字,享受多年高薪与福利,气愤的朱丽春当场拒绝,并去派出所报案。
昨天,这件事情出现了变化,涉事的农业银行和当事人都否认了之前的报道。
农业银行吉林长春市绿园支行的说法是,2020年,发现解某某存在“员工经商办企业”的行为,最终以该理由对她进行辞退。直到2021年警方调查时,才知道其身份造假。
但有一点可以确认:
解某某入职后,一直以朱丽春的身份工作。
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,却存在自相矛盾:当年到底是谁操作这件事?
据当地调查,1993年农业银行某支行工作的解父,找到相识的长春人朱某,就是朱丽春的父亲,征得朱某的同意后,把朱丽春的身份“借”给解某某。
对于父亲是否把自己的身份“借”给解某某,朱丽春说,她问过父亲,绝无此事,两个人根本不认识。
办案民警还认定,解某某并没有就读长春市计算机职业学校的经历。在入职农行后,自行考取了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,她的现存文凭也是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。
两个父亲认识不认识,到底谁在说谎,这件事情查起来应该不难。
再说一个常识问题:解某某没有中学学历,哪来的大学学历?
我们再梳理一下事情被揭发后的经过,可以看出不少问题。
2020年12月朱丽春报案后,警方找到了伪造身份的解某某,她也承认了冒名顶替朱丽春身份,警方当时立案了。
立案时间是2021年3月30日,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书的日期是2023年4月28日。
这中间长达2年1个月。
一起被告主动认罪、事实清晰、证据确凿的冒名顶替案,为什么要调查这么久?
警方在撤案决定书中给出的理由是:因在侦查过程中,发现解某某有孕在身,所以才取保候审后又撤案。后来又发现,解某某确实生育了。
从解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上学,到49岁高龄,还冒着生命危险怀孕,都显示了解某某的背后有高人指点。
根据农行的负责人介绍,解某某被辞退前一直是离异状态。
而解某某进入银行后,显然也不是甘于平凡,甘于寂寞的人,这从她“顶风办公司”的行为就能看出来,圈子和能耐肯定不小。
解某某的帮手是谁,目前还不能下定论。
不管如何,只要追究起来,肯定要带出很多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。
两年多了,没一人受到实质惩罚,真是让人无语。
这些年来,每一起冒名顶替被曝光的背后,都是多人串通作案。
如果以撤案作为结局,意味着朱丽春永远也讨不回属于自己的公道。
这样的结果,显然会再次让“公平、正义、良知、道德”蒙羞。